“消失”的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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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的一天,我和同事下村开展监督检查,一天下来走了几个村子,我已经是精疲力尽、口干舌燥。

行至东升村时,碰到几位聚在村口大树下闲聊的大爷,我便凑了过去打招呼:“老辈子,你们好,我是镇纪委的干部,能不能讨口水喝?”一位大爷二话不说就回去端了一杯茶出来,我连声道谢,接过茶顺势坐下来和他们拉起了家常。

“你们纪委是不是专门管党员的?”其中一位大爷问道。

看着他略带期盼的神情,我立刻想到是不是有问题要向我们反映,于是连忙打起精神回答:“是的,如果有什么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可以向我们反映。”

“有是有,就是不知道你们几个年轻人管得了吗?”给我倒茶的大爷连忙接过话。

我拍着胸脯保证:“大爷您放心,别看我年纪不大,但我身后是党组织,只要党员触碰红线,我们就一定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看到我如此肯定的态度,大爷就一五一十把事情讲给我们听。

原来,东升村八组有个陈大爷,是一名党员,由于自家的土地和集体土地相邻,就长期占有集体土地种庄稼,村民们觉得土地有人耕种没有撂荒就是好事,没什么意见。但去年陈大爷将自家的地连同这块集体土地私自卖给别人,村民们多次向村委会反映,村委会找过他好几次,都没做通他的工作,事情也就搁置了。

了解情况后,我和同事找到东升村党支部书记和八组组长,对线索进行实地核查。经过走访周边村民,并联系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和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就土地性质和土地确权的真实性进行了复核,最终认定陈大爷侵占集体耕地并私自买卖是事实。

原本想着这事很快就能处理到位,但问题又出现了,陈大爷性格执拗,他坚持认为这块地一直是他在打理,那就是属于他的,土地确权证上的面积写小了,与实际情况不符。

为了让他心服口服,我们找到村组会计查阅土地信息。当会计拿出厚厚一沓资料的时候我们都惊呆了,这得翻到啥时候?我和同事对视一眼,干!硬着头皮也得翻出来!我们蹲在布满灰尘的档案室里,仔细地翻阅资料。

找到了!同事高兴地蹦了起来,一张1980年的土地确权信息采集单紧紧握在他手里。4个小时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我顾不得酸痛的眼睛,赶紧核对信息。陈大爷名下的土地只有93.3平方米,却卖出了133.3平方米,那说明卖出的土地当中有40平方米属于集体土地。当我们把证据摆在陈大爷面前的时候,他再也无话可说。趁着这个机会,我对他说:老辈子,法律规定严禁私下买卖土地,按照国家的制度,你只是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而且你不仅长期侵占集体土地,还出售土地导致耕地用途改变,这也是不允许的。你是有着将近32年党龄的老同志,你觉得自己的行为对吗?

的事实和我们的耐心教育下,陈大爷终于承诺归还侵占的集体土地,并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镇纪委也督促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和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协同村委会一起,将私卖的土地进行处理,恢复耕种条件,这块消失的集体土地又回来了。

不久后,我们再次来到东升村查看土地复耕情况,在村口大树下又遇到了那几位乘凉的大爷,这次他们主动向我们打招呼:小伙子,你们纪委干部真靠谱,拖了这么久的事情反映给你们就马上解决了,太感谢你们了!大爷们的笑容让我心里充满了自豪感,不知不觉,随后进村查看时的脚步也轻盈了几分。

40平方米的集体土地虽然面积不大,但让我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实时了解民情民意,做到群众反映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把纪检监察工作真正做到群众心坎上。

(作者系汉阴县蒲溪镇纪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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