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码”让药品挂上“身份证” ——榆林推动医保基金规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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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第五医院药师正在进行医保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工作。段逍 摄

医疗卫生事业关乎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也牵涉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今年以来,陕西省榆林市纪委监委紧盯民生领域痛点难点,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有力纠风治乱。

《全国第六次卫生服务统计调查专题报告》显示,我国55岁至64岁人群慢性病患病率达48.4%。榆林市各类慢性病患者有近30万人,慢性病药品需求非常高。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有利益就会有人铤而走险。为了实现“发财梦”,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榆林市医保基金,特别是治疗慢性病的药品。职业开药人、不法药贩与个别药店、诊所内外勾结,形成了一条从医保开药、配药转卖到药品外销的“回流药”黑色产业链。

长期处方被钻空子

“回流药”啃食“救命钱”

“最近工作太忙忘记买药,结果从昨天开始一连串打了七八个喷嚏,实在是太难受了。”被过敏性鼻炎折磨的居民陈希赶紧前往附近诊所购买氯雷他定、盐酸西替利嗪等常用药物,“这些药买得多,因为平时工作忙,经常跑药店也不方便,一次多备几盒药,心里也能更安心。”

陈希说的“多备几盒药”,是指慢性病患者一次性可以备足2个月左右的药物。慢性病由于潜伏期长、病情较为稳定、开具长期处方有利于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提高就医效率,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实施长期处方政策,但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最长不超过12周。

“3个月购药量竟达15年用药需求,这实在是太夸张了。”榆林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一些“职业收药人”以“低买高卖”的方式回收药品,或转手卖给外地一些不法经营者,或通过网络低价销售,从中捞取好处。这种直接、间接辅助销售“回流药”的行为,破坏了药品的流通秩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还可能因药品储存运输不当造成药品失效,危害患者身体健康。

今年4月,榆林市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医疗领域“风”“腐”易发环节和群众看病就医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案件查办,推动职能部门明确整治重点,凝聚工作合力。

“当前骗保手段呈现出隐蔽化、专业化趋势。‘头疼医脚’‘小病大治’等形式的欺诈骗保也更为恶劣。”随着集中整治的不断深入,榆林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发现,医疗领域乱象不只是售药倒卖,在就医用药环节也存在超标准收费、不规范诊疗、重复开药等问题。

实际上,为了打击“回流药”欺诈行为,我国已出台一系列保障医保基金政策的法律措施,提出参保人员不得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医保骗保犯罪定罪处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及办案要求等相关问题。

好政策还需硬落实。榆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医药机构违规售药、串换倒卖二次回流、超治疗量购药等问题,一直是全国医保基金监管的难点。集中整治要想出实效,就必须找准发力点,精准施策。

重拳出击查办案件

“医保药”隐藏“微腐败”

在医疗领域,个别医务人员权力寻租、收受回扣等违纪违法行为,稀释了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红利,蚕食了人民群众权益,也助长了欺诈骗保的歪风邪气。

榆林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并把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作为重点整治项目之一,紧盯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集中整治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关键岗位、关键部门、关键少数”,常态化长效化防范和治理违纪违法问题。在开展医疗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时,绥德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医保局移送的关于仁爱医院有关问题线索。经调查,其中可能存在欺诈骗保问题。随着办案人员深挖细查,揪出了一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案件。事后查明,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超范围执业、将不属于医保基金范围的医保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纪行为。最终,院长马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15200元,并处违规金额1.8倍罚款。

“个别医生把医保基金当作‘唐僧肉’,捞的每一笔都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办案人员表示。针对医疗领域的突出问题,榆林市纪委监委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强化问题线索跟进督导,加大查处力度,深挖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等欺诈骗保“利益链”。今年4月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医疗领域问题线索72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人。其中,既有像佳县店镇卫生院副院长张某借职务便利帮助他人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也有米脂县中医院党支部原书记井某等人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还有横山区韩岔镇常峁墕村卫生室负责人高某等串换药品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这些典型案件的查办,以有力的执纪执法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实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药品追溯全程监管

“强监督”助力“硬落实”

“案件查办不是最终目的,关键还要看整改成效。”办案人员表示,在深入推进医疗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榆林市纪委监委着力做深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剖析同类案件特点规律,找漏洞、补短板,形成查办案件、剖析原因、督促整改、健全机制、跟进监督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整改整治一体推进。

开展集中整治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广泛深入调研,摸清底数。“摸清底子不是‘一把米随手撒下去’,而是要逐一对照,反复排查。”榆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实地勘察、走访群众,做到1677家医疗机构和81家门诊慢特病定点药店“一个不落”。聚焦医保基金使用领域,督促相关医药机构、零售药店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紧盯就医管理、药品结算等情况,摸清医药购销环节中存在的“超剂量”购药等突出问题,为集中整治提供了精准靶向。

责任压不实,整治就难以出实效。“纪检监察工作是人心工作、群众工作。我们不仅要主动监督、靠前监督、跟进监督,推动责任上肩、任务上身,还要推进系统整治,提升整改质效。”榆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为解决重点领域制度体系改革,在集中整治期间,榆林市纪委监委多次向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反馈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系统性问题,通过纵向分析、横向比较,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在集中整治过程中,榆林市医保局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了县区包抓联系点,走访市管三级医院、深入基层“两定”机构,推动全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落地。

药品“追溯码”体系的建立真正实现了数据管控,让医保药品的回流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积极推动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榆林市在3周内实现了“两定”机构的信息接口改造接入率达100%,从源头上杜绝了药品回流销售。

如今,榆林市建成了以医保药品“追溯码”延伸应用为基础的医保药品销售智能识别系统,全面掌握参保对象、开药机构、购药数量等情况。“追溯码”和商品码的双码合一,有效破解了定点机构监管难、二次销售防范难、超量购药控制难、虚假销售打击难等问题,实现医保药品流通精准管控。“一旦发现‘追溯码’重复扫描、药品二次销售的,智能识别系统会实时报警,并强制终止医保支付,从源头上防止医保药品再次回流市场、二次销售,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榆林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群众点题监督破题

“小切口”推动“大治理”

“现在,同一药物不得进行2次医保结算,否则系统会显示‘追溯码’已被使用,不可重复销售,并实时阻断。”榆林市某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区医师介绍。据统计,截至9月8日,“追溯码”管控系统共比对586.03万条数据,拦截支付24242次,涉及费用172.24万元,药品的回流销售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针对隔天就医挂号重复收费问题,榆林市纪委监委与市卫健委等单位充分讨论,自今年7月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推进“一次挂号管三天”试点工作。该措施实施以来,全市受益患者430461人次,为群众就医节约医疗费用258万余元。一套“组合拳”下来,不仅药品监督管理更加严格,医疗服务质量也大幅提升。

针对群众反映县人民医院住院陪护椅收费的突出问题,府谷县纪委监委结合集中整治抓整改,监督县卫健局落实主体责任,将问题诉求列入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台账、纳入集中整治重点事项限期办理,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延续12年之久的县人民医院住院陪护椅收费项目自5月18日起全面取消,有效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开展集中整治,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要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清单式’列出重点、‘过筛式’全面摸排,透过业务问题找出制度漏洞、透过表面问题探查病根病灶,确保能发现一批、解决一批深层次问题。”榆林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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