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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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任务。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均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出进一步要求,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必须“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路径”,把党的自我革命不断引向深入。纪检监察机关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准确把握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根本目的、基本原则和内涵要求,深刻理解其政治性、全局性、开创性、系统性,以“四个全”和“三个更加突出”为着力点,从健全领导体系、责任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5个方面入手,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党的建设;自我革命

自从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被提出后,学术界围绕健全全面从严治觉体系的内涵外延、重要价值、体系框架、重大意义以及实践路径等多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与讨论,为进一步丰富完善其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学术支撑。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更要立足职能职责,坚持守正创新,勇于担当作为,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走在前列,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责任。本文将围绕如何深刻学习领会、全面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任务要求和基本路径,以及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什么、建什么、怎么建”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一、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显著特征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是破解大党独有难题的根本路径,是党的建设制度机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重要标志,这一体系的核心是全面、严格、系统地管党治党,旨在通过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更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具有政治性、全局性、开创性、系统性的显著特征。

(一)深刻认识其政治性

政治性是政党的第一属性,这一结论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和党建理论中是旗帜鲜明的。党的政治属性是党性的集中体现,政治方向集中反映了政党的政治主张,是昭示于天下的政治宣言。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政治功能是第一位功能,党的领导首要内容是政治领导,其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政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强调“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等等,反复重申党的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第一功能是政治功能、第一位任务是政治建设,形成鲜明的政治导向。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充分证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这种引领和保障是通过坚定政治理想、树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遵守政治纪律、加强政治历练,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来实现的。因此,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须首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从而统一全党意志、凝聚全党力量,引导全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和目标而共同奋斗。

(二)深刻认识其全局性

全局性,就是要全面地、全方位地、整体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从“从严治党”到“全面从严治党”,凸显出党的建设作为一项伟大工程,必须进行全面部署,如果只是局部地、片面地推进,就会影响工程的整体质量;而任何一个细小的疏忽和局部的大意,都会影响工程的整体进度。因此,“全面”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基础,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是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这样才能保证管党治党成效的全方位、多维度和宽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在内容涵盖、对象覆盖、责任链条、制度贯通上做到“四个全”。内容上“全”,即全面从严治党涵盖管党治党建设各个组成部分,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对象上“全”,即覆盖全体党员,不留任何空白和死角;责任上“全”,即各级党组织都必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促进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制度上“全”,即坚持依规治党、制度治党,构建更加健全的体制机制和科学有效的法规制度。因此,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须坚持大格局、大视野,统筹运用全局观念,谋划考虑各层次、各要素、各系统之间的内在逻辑,既要方向明确、也要路径清晰;既要全面推进、也要突出重点;既要着眼长远、也要兼顾当前,真正把各项工作统筹谋划好。

(三)深刻认识其开创性

创新,始终是推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强大力量。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之所以始终风华正茂,根本原因就在于党具有自我革新、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建党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在探索党的发展路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全面从严治党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比如,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有机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等等,并持续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重要成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这是我们党首次在全面从严治党后面加上“体系”二字,也是在总结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成就与宝贵经验基础上提出来的,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可以说,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理论创造的历史。因此,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正是我们党通过不断开拓创新、勇于自我革命而形成的动态系统。这个系统的提出,是自我革命的产物;这个系统的发展,也必然依赖于自我革命。它既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创新性质的战略策略和开创性的事业,也是我们党推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具体实践。

(四)深刻认识其系统性

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重要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各个子系统、各个要素基于某种内在联系而组成的一个总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我们要对其各要素、各方面、各环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进行系统性把握,坚持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普遍地而不是孤立地分析、研究和思考问题,注重把握好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践、从个体推进到整体谋划、从组织实施到考核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关系,深刻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和工作的连贯性,以系统的思维、体系化的方式,加强各个主体、各个环节、各个阶段之间的前后衔接、上下贯通、左右兼顾,持续推动工作。因此,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系统观,并将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统筹推进,通过搭建体系化的框架结构,促进内容、对象、责任、制度等各方面衔接贯通,同时注重各项工作、各层级之间的衔接和连续,推动党的各方面建设系统集成,形成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优势互补体制机制,实现系统施治、标本兼治。

二、准确把握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根本目的、基本原则、内涵要求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须紧扣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深刻认识其“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要求,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

(一)准确把握其根本目的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之所以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就是为了不断清除党内存在的各种不健康因素,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促进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根本保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新要求,关键就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因此,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首先是管党治党的体系,党居于核心地位,是决定整个系统运行的“统帅”,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出发点,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以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为根本方向,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全面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

(二)准确把握其基本原则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是基础,“从严”是基调,“治理”是关键,“体系”是管长远治长远的根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出了“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等重要论述,为更好地管党治党指明了前进道路。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部工作中,确保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坚持顶层设计、系统集成,统筹把握管党治党各要素各方面各环节之间的关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整体合力;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把党纪国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断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成果。

(三)准确把握其内涵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把“内涵丰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首要特征,表明其涉及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即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具体来说,内容上全涵盖,就是要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紧补短板、强弱项,使各领域相互协同、各环节紧密衔接,避免出现缺项漏项,不能以为全面从严治党就只是正风肃纪反腐。对象上全覆盖,就是要面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重点是抓好“关键少数”,做到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责任上全链条,就是要夯实贯通各级党委、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管党治党责任,让其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责任。制度上全贯通,就是要重视制度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因此,要认真总结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新动向、新特点、新规律,加强党的各项建设的协调联动。

三、纪检监察机关坚定扛起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的职责使命

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的工作方法,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任务要求,忠诚履职尽责,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以陕西省为例,近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论述,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把领导体系作为根本保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责任体系作为关键、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工作体系作为主干、纵深推动管党治党全面覆盖,把制度体系作为保障、织密扎牢管党治党制度笼子,把监督体系作为重要支撑、助力提升管党治党综合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勇立潮头谱写陕西新篇、追赶超越争做西部示范发挥引领保障作用。

(一)着力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领导体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须在党中央领导下,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体系展开,凝聚形成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统筹指挥、职能部门高效协同参与的领导体系整体合力。因此,领导体系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根本保证,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

健全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体系,必须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陕西省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接受上级监督、自觉开展同级监督、积极支持纪委监督,切实加强党委全面监督。省委常委会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增强开展同级监督政治自觉。各级党的工作部门主动种好管党治党“责任田”,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夯实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自觉履职尽责,进一步巩固发展了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省纪委监委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三不腐”等重要论述,把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二)着力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让每名党员、干部行使应有权利、履行应尽责任,做到权责对等、失责必问,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是责任主体,都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因此,责任体系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关键,必须坚持责任上全链条,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专责、党的各级机关职能作用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在工作实践中,陕西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省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陕西省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每年在省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省委常委会等会议上,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具体举措;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和反腐败斗争主体责任都在党委,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从严从实把责任担起来,对腐败问题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党的十九大以来,省纪委监委连续4年研判分析全省政治生态,向省委提出意见建议;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市、县开展调研监督,面对面约谈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在宝鸡市、延长石油集团开展“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试点,在铜川市开展同级监督试点,加强谋划指导,形成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制定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加强政治监督的工作安排,深入分析十四届省委两轮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助力构建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格局。持续完善纪委书记向党委书记请示汇报机制,及时向省委书记报告中央纪委各项工作要求,重要部署、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及时与省委书记交换意见,提醒省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工作清单。每年向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通报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通报巡视结果,在省政府廉政工作会上通报政府系统违纪违法情况,督促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三)着力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体系,纵深推动管党治党全面覆盖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主线、目的、目标等展开它涵盖了党的建设各方面、各层级,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全要素。两者具有一致性,都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方面,这既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主体框架,也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涵盖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各环节。因此,工作体系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主干。强化工作体系建设,必须坚持管党治党工作全覆盖,确保党的建设推进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就构建到哪里。

在这方面,陕西省坚持打好“总体战”,发挥体系建设的整体效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各级党组织严格制定并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回头看”机制,对一些市违规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跟进监督、深入核查、举一反三整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人和事。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纪律教育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连续6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做好编印忏悔录和典型案例、拍摄系列警示教育片工作;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强化纪律执行的刚性约束;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四大班子成员和国企、高校、工程等重点领域,指导推动市县拓展反腐败广度深度。坚持把清廉陕西建设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陕西实践,狠抓清廉机关、学校、医院、企业、村居五个单元创建,挖掘全省红色文化和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开展“德润三秦”家风建设等活动,厚植廉洁奉公的思想基础。

(四)着力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织密扎牢管党治党制度笼子

制度是体系的灵魂,只有制度效能发挥好,体系才能建设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依规治党作出系列重要论述,并全方位加快推进党的制度体系建设,不仅形成了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还不断“添砖加瓦”,初步形成了上下配套、系统集成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2023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第一次提出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并用“十三个坚持”来概括其主要内容,其中第十二个坚持就是“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制度体系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有力保障,必须把依规治党当作管党治党基本方式,通过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把制度建设要求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各层级,充分发挥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长远之策、根本之策的治本作用。

以党内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以来我们党不断深化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陕西省纪委监委把自觉学习党章、贯彻党章作为政治“必修课”,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学内容;把严格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工作“铁规矩”,带头遵守党章,严肃查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问题。在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强化制度约束功能,提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用权能力水平。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履责、廉洁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持续深入推进建章立制,研究制定强化政治监督、加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规范专项治理工作、市县纪委监委工作规范运行指引等方面制度,协助省委起草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严明政治纪律等方面文件,用长期有效的硬杠杠管住权、管住事、管住人。

(五)着力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体系,助力提升管党治党综合效能

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党的二十大党章在纪委主要任务中增写“协助党委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内容,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持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能力。监督体系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支撑,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必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积极构建以纪检监察监督协助引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格局,细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原则、责任分工、配合机制,形成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管党治党合力。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发挥保障作用。陕西省持续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以执纪办案为抓手、以解决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枢纽作用、巡视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和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督促党委工作部门做好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督,压实县区党委和纪委监委在基层监督中的责任。提升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有效性,推进纪委监委与其他主要监督主体贯通协调机制全覆盖,制定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的指导意见,探索同村(居)务监督、群众监督贯通融合的具体举措;健全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召开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座谈会,汇编工作制度,交流经验做法;去年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政协机关、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4家单位建立贯通协调机制,省纪委监委推动贯通协调的监督主体达到18家。

四、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上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把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落到实处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重大部署,新修订的党章也充实完善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相关内容,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在管党治党中更大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之间的内在联系,自觉找准在管党治党、自我革命中的职能定位,坚决落实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组织形式、决策部署、工作程序上将党对反腐败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化,确保党中央牢牢掌握正风肃纪反腐的领导权、主动权。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各级党组织履行职能职责、践行高质量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等为重点,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发现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问题,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全方面提高。

(二)持续从严一刻不停正风肃纪

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对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作出部署,强调“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持党性党风一起抓”“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整治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这是因为,经过了新时代十年的革命性锻造,尽管党风政风社风为之一新,但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复杂性、反复性,必须经常抓、长期抓、持续抓。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切实扛起协助党委抓党风、抓纪律的重要职责,深刻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治理,重拳纠治政绩观错位、急功近利、搞“形象工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纪律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严格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以清廉建设为抓手,以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为载体,以经常性纪律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为着力点,使纪律成为约束党员干部的准绳通过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激励党员干部敢为敢闯敢干。

(三)突出铲除土壤条件深化反腐败斗争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经过新时代十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得到全面巩固。但必须清醒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在发生。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和不正之风交织等“五个交织”依然存在;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到的“四种现象”,即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危害政治安全,套取政策红利妨碍大政方针落实,政商结成利益集团形成区域腐败,腐败隐形变异、手段翻新升级,表现形形色色。这些问题充分说明,反腐败斗争极其复杂、极其艰难,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任务依然艰巨,容不得丝毫退让妥协。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紧盯党的二十大后新任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及年轻领导干部,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加大对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的惩处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指导推动市县加大反腐力度,着力提升案件查办质效,打好反腐败“组合拳”“总体战”。

(四)突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完善制度机制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提出的战略思想。新时代十年,通过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各项建设,持续强化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相统一,党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强大效能。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目标,持续巩固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围绕一体推进“三不腐”、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现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有效路径等重点领域完善基础性法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保障。坚持在案件查办中健全制度,督促案发单位和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清理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旧规章制度,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固化制度成果,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织密监督网,规范自由裁量权,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将制度执行问责贯穿制度建设之中,加强对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懈怠性、选择性、曲解性执行制度,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破坏制度的行为,增强制度的刚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既是一个理论课题,也是一个实践课题。必须立足职能职责,结合实际抓落实,不能搞虚搞空,而是要与当地政治生态、党建实际和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征结合起来,与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结合起来,与当前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以往的经验做法、正在做的和今后要做的事情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防止出现“两张皮”,切实抓出实效、不空不虚。必须坚持久久为功,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项长期战略、永恒课题,不可能短时间内就完成,须谨防急功近利、形式主义等倾向,不能贪大求全,也不要追求一蹴而就,而是要有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通过持续抓、长期抓、坚持抓,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巩固工作成效。必须坚持知行合一,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既要搞好顶层设计,更要找准发力点和突破口,通过具体抓、抓具体,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棒接着一棒干,扎扎实实有序实施,一步一个脚印推进,才能持续不断地坚持、巩固、深化,积小胜为大胜。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年版。

[2]《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

[3]习近平:《论党的自我革命》,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23年版。

(发表于《中国纪检监察研究》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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