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三化”建设最新要求,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四川省纪委监委把“乡案县审”作为确保基层办案质量和能力“双提升”的重要抓手,在全省全面推行“乡案县审”模式,通过建强专业队伍、创新审理模式、强化审评贯通等,持续提升镇街纪检监察机构执纪执法能力水平,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福建省宁德市纪委监委紧盯基层监督中主责主业不明晰、制度机制不健全、衔接配合不顺畅、能力素质不过硬等短板弱项,探索建立全市统一标准、各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创新履职的“1+N”工作机制,着力规范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四川省纪委监委
全面推行“乡案县审”提升基层案件质量
四川省纪委监委将乡镇(街道)纪(工)委查办的案件全部提级为县级纪委监委审理,有效解决乡镇(街道)纪(工)委案件查办中质量问题。
一、建强专业队伍,搭建“乡案县审”能审、会审平台。在全省集中推进县级审理机构建设,县级审理部门全部单独设立,每个审理部门实配3名或以上在编在岗干部,审理部门干部一般均具备法学专业背景或纪检监察办案、司法工作经历。全面推行“乡案县审”以来,全省183个县级审理部门共配备623人、增加142人,其中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占比59.8%,具有司法工作经历占比47%,年龄在40岁以下占比75.9%,全面清除了“1人审理室”现象。
二、创新审理模式,实现乡镇案件全面县审。制定全省统一适用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乡案县审”工作指引》,规定乡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需追究纪律法律责任的案件,全部移送县级纪委监委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审理、统一审核把关、统一指导反馈。各地根据实际,在确保县级审理部门为审核意见反馈主体前提下,探索建立县级审理部门直接审理,或指定派驻(出)机构集中审理,或组织片区协作、交叉审理等方式完成审核任务,再由县级审理部门统一把关并反馈意见等审理模式。去年7月以来,县级审理部门共受理乡镇(街道)案件16338件、审结1579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101人,免予处分63人。
三、坚持审评贯通,纠正防范案件质量问题。一体推进案件审理与质量评查,通过县级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审理,有效发现问题、指导全面整改,从源头上消除不重视程序手续、处置不平衡、办案时限较长等造成案件质量不高的因素。去年7月以来,县级审理部门受理的乡镇(街道)案件中,退回重新审查调查或补充完善证据2992件,改变行为定性或处分档次458件。同时,省市纪委监委加强对“乡案县审”案件质量评查,重点评查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执行到位等5个方面,确保案件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整改。目前,乡镇(街道)案件质量问题案均数降至7.2个,较“乡案县审”前减少6.3个,乡镇(街道)案件查办质量呈现出持续向好态势。
福建省宁德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1+N”机制
推动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有效履职
福建省宁德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推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有效履职“1+N”机制,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一、强化目标牵引,以系统思维健全制度保障。一是在市级层面,突出制度建设。重点围绕乡镇纪委日常履职、方法路径、线索处置等方面突出问题,梳理整合系列制度举措,形成“1”规范性指引,推动全市统一标准、同频“答题”。二是在县级层面,丰富制度内容。以提升工作质效为目标,鼓励在“1”的规范指引下,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创新“N”种乡镇纪委具体履职方式。比如,古田县纪委监委针对基层监督中的重点场所、重点对象和必须深入查访的情形,探索推行“五到五进十必访”工作法,建立乡镇纪委划片分组、定期交流经验等机制,着力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源头。三是加强贯通转化,完善制度体系。市纪委监委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对县级纪委监委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练,并以“+”的形式转化为规范性指引。比如,通过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制发《宁德市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组监督工作手册》1000本,为乡镇纪委提供规范指引。
二、强化问题导向,以有解思维破解短板瓶颈。一是解决好“不能为”的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提升履职能力、整合力量资源、激发队伍活力等方面12条措施。比如,针对部分乡镇纪委履职能力不足,推动各县(市、区)结合“送教下乡”,开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37场、培训7878人次。二是解决好“不善为”的问题。分领域梳理基层普遍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形式,分类别明确监督手段、提出应对措施。比如,寿宁县纪委监委根据市纪委监委制发《镇村组织及人员履职常见问题和监督路径指引》,细化梳理常见问题和应对措施16项40条,制成“口袋书”方便随时翻阅。三是解决好“不愿为”的问题。针对乡镇纪委履职“后顾之忧”多,推动落实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单列管理。比如,柘荣县、福鼎市、霞浦县纪委监委推行乡镇(街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意见由县级纪委监委和乡镇(街道)党组织共同提出,考核等次主要由县级纪委监委确定,明确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有力促进乡镇纪委干部争优、争先、争效。
三、强化实践检验,以迭代思维提升监督质效。一是做好“活样本”凝炼。选取矛盾相对集中、问题较为突出乡镇的纪检监察组织,通过“解剖麻雀式”调研,研究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履职重难点问题。二是加强“观察点”运用。跟踪了解“1+N”机制及其配套措施在联系点“再实践”过程中的运行情况,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全面掌握不足短板,促进改进提升。三是注重“试验田”深耕。实行市县乡三级联动,探索破解联系点存在突出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基层监督工作全面提升。目前,共设立市县两级基层监督联系点20个,在“1”的层面出台指导性文件6份,内容涵盖问题线索处理、信访举报办理、案件审理工作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