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将于2017年5月召开,为全面展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成就和新成效,秦风网开设“喜迎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专栏,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巡视工作等七个方面对我省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回顾,敬请关注。

建章立制令生威 风清气正久为功
——省十二次党代会以来陕西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综述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有坚实的制度依托。省十二次党代会以来,陕西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际,着眼于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实际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建章立制、革弊立新,以一系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遏制和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助力清风正气的养成,不断释放出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强化权力制约 厚培监督“好土壤”

 

“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才能确保公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我省推行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城镇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正是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弥补现行村民和城镇社区自治组织架构中缺乏监督的制度性缺陷,解决上级监督存在“鞭长莫及”的问题,提高了村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有效防止村和社区干部腐败问题的发生,从制度层面充分保障了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使监督真正落到实处。目前,全省所有行政村均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仅2016年,全省村民监督委员会共向村委会提出意见建议7.8万余条,对5.8万多项村级重大事项实施有效监督,纠正不合理村级事务21261件;居民监督委员会向居委会反映居民意见1.3万余条,对24929项惠民政策实施监督,监督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共计3.4亿元。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的意见》,并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追究力度,2015年至2016年,共对800名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推行《在全省开展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作风监督和测评,促进各部门、各行业强化服务意识,引领工作“好风尚”,传递时代“正能量”,让“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抓住“关键少数” 树立用权“风向标”

“关键少数”担负关键责任,“关键少数”应有关键作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既负有领导责任,也负有示范责任。要抓住“关键少数”,才能激发起上行下效的整体效应。我省推行《陕西省实施<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解决“处处是高压线,就是从来不带电”的宽松软现象。2016年,各级党委、纪委共对1186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追究,其中问责“一把手”431人。推行《市以下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的实施办法》,由部门党政“一把手”现场述廉,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分别向大会进行报告并现场接受询问评议。2015年至2016年,全省有6.4万余名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分别向市、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充分发挥了纪委全委会集体监督的职能作用,强化了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让述廉对象真正达到“红脸出汗、醒神紧弦”的效果,使述廉成为一次严格的“廉政体检”。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通过以考促学、以考促廉、考用结合,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了领导干部改进作风、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实施《纪检监察机关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由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向社会公开领导干部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自主选择接访领导,举报反映情况。拉近了干群关系,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积极性。全省2万多名领导干部被群众点名,受理解决问题上万件。

优化执纪审查 用好反腐“撒手锏”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我省利剑高悬、重拳出击,对违规违纪者严惩不贷,同时,丰富载体、畅通渠道,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多棱镜”作用。推行《在全省实施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的意见》,全省共建立办案协作区445个,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的整体合力,及时有效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有力提升了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乡镇纪委的威信和影响力,基层群众的满意度不断上升。推行《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试行)》,夯实了执纪审查责任,对案件查处、执纪质量、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执纪审查等实行量化综合考评,调动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整合各种投诉平台和渠道,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举报,对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快速受理、直查快办,及时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助力“追赶超越” 增强群众“获得感”

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2016年,我省制定出台的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有效助力当前“追赶超越”大局,鼓励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充分调动全省干部的积极性,给干事创业者撑腰,给改革创新者松绑,让为官不为者让位。用制度“防护墙”替担当者担当,让不作为、慢作为者“碰墙”。同时,为解决基层存在的不正之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推行《规范和改进基层公务接待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公务接待行为,大大减轻了基层接待负担,提升了基层的艰苦奋斗意识,转变了基层干部的作风。全省96%的乡镇(街办)建立了“廉政灶”,并向省直部门和市县延伸。实施《在全省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听证终结试点工作的意见》,邀请群众代表参与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听证、调解和评判,提高信访问题处置效率,基层信访办结率得到明显提升,重复访、越级访明显减少,起到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化解矛盾的积极作用。推行《在全省县级以下基层政府及村(社区)自治组织推行便民服务制度的指导意见》,全省共建立市(区)、县(区)便民服务大厅(政务中心)111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457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21830个,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让群众话有处讲,理有处说,怨有处诉,事有处办,起到“雨中送伞”、“雪中送炭”的效果。

潮平岸阔,风正帆悬。我们相信,随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制度的笼子必将越扎越紧密、越用越给力,我省党员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热烈氛围必将日益浓厚,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福祉感”和“获得感”必将与日俱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