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心”的教育更“入心”
——陕西在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中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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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瞰杨凌示范区。(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供图)

“昔日一起共事的身边人,如今成了反面教材,这些违纪违法问题,给了我们极大的警示和震撼,今后在工作中要以案为鉴、闻警自省,汲取深刻教训,自觉遵守党纪党规,主动将自己置于监督之下。”在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大会时,杨凌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主任朱红维听到曾经同事的案例后有感而发。

送纪上门、送法进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既对连任领导干部进行警醒,也为新任领导干部上好廉洁从政“第一课”。

这场针对杨凌示范区人社医保系统开展的警示教育,是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开展巡回警示教育的第一站。

今年以来,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成立巡回警示教育小组,进部门、进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通报典型案件、开展分析点评、党组织负责人总结表态、下发廉政风险提示函、组织党风廉政“回头看”等深化警示教育成果,压实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如何使警示教育更具针对性,真正让“前车之覆”成为“后车之鉴”?有专家分析认为,警示教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尤为关键。

把“一张纸”变成“一堂课”

会议室里异常安静,坐在椅子上的张某时而把手攥紧,时而摊开平放,显得十分局促不安。

这一天,彬州市纪委监委在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布了对张某的处分决定。

“我无视法律法规,胆大妄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下了严重错误,此时此刻我痛苦万分、追悔莫及,我一定要记住这个惨痛教训,认真改正……”纪律处分宣布后,受处分人张某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

在宣布纪律处分时,让案件当事人化身“主讲人”,结合自身的工作、心理等详细讲述自己如何变成“违纪人”的过程,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把查处的违纪案件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

从纪律处分“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陕西多地把纪律处分决定宣布现场转化为警示教育课堂,用身边的案件分层级、分系统、分领域开展警示教育、普纪普法教育,仅西乡县就选取本单位当年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了20余场次警示教育现场会,共计1300余人接受现场教育。

“实际操作中,有的地区和单位的警示教育不切实际、收效甚微,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少,一些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也是流于形式。”有专家说。

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同级是指同一级别,同类强调类别相同。这些身边人、身边事恰恰是警示教育的“活教材”,有助于实现警示教育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为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用好身边“活教材”,陕西省纪委监委要求分层分级、分领域分行业开展警示教育,连续多年汇编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忏悔书,确保教育内容契合教育对象身份,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提神醒脑”。

“和往年不同,在汇编2021年忏悔书时,我们更加注重分级分类,分为省直部门卷、省管企业卷、省管金融企业卷和市县区卷。”陕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因岗、因人、因时分析研判违纪违法问题和典型案例,差异化、个性化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警示就在身边。

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近年来结合管委会所属工作部门、机构中内设纪委少的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开展巡回警示教育。巡回警示教育中,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专门聚焦信访投诉易发多发问题,系统行业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所属单位收费业务多、廉洁风险高以及重点整治领域,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规矩意识。

相同的岗位责任,有没有相似的廉洁风险?如果放松警惕,问题会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在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中,很多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案例中吸取教训、自查自纠,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升——而这,恰是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的初衷。

“进入”案例中 不做“旁观者”

警示教育要真正起到实效,就要少讲与实际联系不紧密的老案例、大道理,要善于运用身边人、身边事,提升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穿透力,促使党员干部把自己带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刻对照反思,增强其接受教育的主动性。

“现在开庭!”话音伴着庄严肃穆的法槌声发出。

宣读公诉书、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各环节紧凑推进,清晰还原了被告人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过程,为在场的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彬州市纪委监委在市人民法院建立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查处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没有比这样的教育更直观、更深刻的了,真的直击人心、发人深省。”旁听席上,受教育人员表情凝重,反思自省。

在分级分类的基础上,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探索,创新警示教育方式,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用好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等,夯实警示教育成效。

“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反映政法干警问题线索87件,立案11人……”“大家要注意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石泉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书记、案管室主任鄢治宝到县司法局进行宣讲,整场宣讲中不时有人举手提问,现场互动频繁。

石泉县组织各镇党政“一把手”到县廉勤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孟立平 摄

在石泉县,活跃着一支由19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宣讲团,鄢治宝是其中的一员。宣讲团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纪法规知识准备宣讲内容,依据各单位所需进行“一对一”宣讲,并通过互动交流等方式打破“台上一人讲,台下持续听”和“自说自话”的模式。由于课程生动、震撼力强,党员干部参与热情高涨。该县目前已有18个单位“下单点餐”,近1000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

“‘点餐式’宣讲将警示教育关口前移,旨在‘对症下药’,实现警示教育精准化,提升宣讲质效。”石泉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整合资源,丰富形式,不断把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推向深入,从源头上筑牢防线。

开展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一环。

早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就提出,要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陕西持续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发挥忏悔录重要作用,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等作为警示教育重要对象,督促领导干部把修身律己与廉洁齐家联系起来,并不断发挥廉洁文化正面引导作用。随着各具特色的廉洁文化教育基地矩阵形成,陕西持续将正面引领与反面警示有机结合,厚植“三不”一体推进的思想根基和文化涵养。

跟进监督 完善制度“治未病”

“刚开始,我满怀壮志、努力工作,但很快,我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呛水了,迷失了自我、迷失了方向……”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杨建新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

在金钱与权力深度纠缠、利益和资源相对集中的金融领域,杨建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玩弄纪律、法律于股掌之间,导致信用联社系统腐败问题集中爆发。除杨建新外,陕西还查处了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副主任王旭明。

金融领域利益和资源相对集中,金融腐败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从办案之初,就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分析政治生态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风险点等,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大提高。”陕西省纪委监委相关案件监督检查室负责人谈道。

陕西省纪委监委将办案、监督、警示贯通,创新开展“类案共性分析”和“个案深度剖析”,在案件剖析中梳理规律性、倾向性问题,真正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围绕发生在省管企业领域的沈浩、贺久长、郝晓晨案,金融领域的赵永军、杨建新、王旭明案等,陕西省纪委监委案件查办与警示教育、专项治理、建章立制相结合,督促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针对张斌成案暴露的规避监管、盲目收购等突出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发挥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作用。

兴平市纪委监委在使党员干部受到警醒的同时,聚焦案发单位的薄弱环节纠建并举完善制度,针对2021年以来下发的22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先后督促市农业农村局等20余家单位完善执行动物检疫票证管理制度、市级应急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征地赔偿款保管发放等制度40余项,将警示教育与以案促改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跟进监督问题整改。

案件不能一查了之、一处了之,扎实做好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是正风肃纪反腐的必修课。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警示”与“教育”是目标,“查漏洞”与“治未病”也是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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