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1至10月份党纪处分1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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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绥德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创新监督审查方式,有效遏制了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蔓延势头。

一是加强纪律审查力度,严查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7月份,县纪委及时出台了《关于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5次。县纪委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案件10件,党政纪处分10人。乡镇纪委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9件,处分11人。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增强基层纪检力量。县纪委紧紧围绕“三转”工作部署,推动乡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研究制定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实施细则》,县委在配备乡镇纪委书记时均征求了县纪委的意见。目前,全县16个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及专职纪检干部共计52人。乡镇纪委书记分工兼职工作全部清理到位,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确保主要时间和精力聚焦主业。

三是整合办案资源,优化办案队伍建设。2010年,该县制定了《绥德县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的实施方案》,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今年,出台了《关于调整全县办案协作区划分的通知》,按照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回避关系、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县纪委各科室、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公、检、法及其他各部门纪检组全部纳入办案协作区之中。目前全县设4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办案协作区设立1个协作区办案组,由1名纪委常委任组长,协作区内的纪检监察组织为成员单位。协作区成立以来,共协助指导乡镇纪委查处案件22件次。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交叉、协作、提级、派员督办等七项制度的暂行办法》,拓宽了协作办案的范围,规范了协作办案的程序,创新了协作办案的方式。6月份,义合镇纪委向县纪委提交了协作办案申请,县纪委从办案协作区中选派干部参与调查处理。

四是推行上挂下派制度,提升基层纪委办案能力。7月份,出台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暂行办法》,以增强县镇纪检干部办案工作能力。今年以来,县纪委陆续下派了4名干部到镇纪委指导办案工作,名州镇、四十里铺镇、薛家峁镇和吉镇纪委4名干部“上挂”到县纪委纪检监察室跟案学习。乡镇纪委上挂干部共参与查处了四十里铺镇南沟村、薛家峁镇李家湾村违纪案件,县纪委下派干部指导查处了四十里铺孟家沟村,义和镇合家硷村、桥上村,定仙墕镇西沟村等违纪案件。

五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素质。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方式方法,结合实际情况形成了以案代训、抽调乡镇纪检干部轮训、集中培训、邀请市纪委业务骨干讲座、外出学习、上廉政党课等多种方式努力提升干部综合能力。目前,3名干部参加了中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45名干部分批次在市纪委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邀请市纪委业务骨干举办了1次辅导讲座,组织全县110余名纪检干部就纪律审查方面进行了6次集中培训,制作了12份业务方面的PPT课件对基层纪检干部进行业务辅导,通过多层次、多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全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

1-10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案件145件,同比增长6.6%;立案109件,同比增长26.7%;结案113件,同比增长56.9%;党政纪处分133人,同比增长60.2%;移送司法机关3人。县纪委对22个乡镇和部门的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对2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个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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