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震:以高质量监督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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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提振市场信心的关键之举。2022年以来,咸阳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聚焦全省“三个年”活动目标任务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助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西部名市丝路名都”提供坚强保障。

“三项举措”摸清问题症结,把准监督方向。一是深入一线调研,倾听企业困难。咸阳市纪委监委围绕咸阳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建设等市委中心任务,深入秦创原礼泉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项目现场调研,了解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及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二是畅通举报渠道,掌握群众诉求。市纪委监委通过在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专栏、设专区,公示举报方式,及时受理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广泛关切的热点问题,实现群众诉求“一键达”。三是综合分析研判,找准监督“靶心”。市纪委监委征集各方意见,结合调研摸排、日常监督等掌握的情况,通过信息比对、数据分析,综合研判发现存在服务意识淡漠、向企业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为精准监督找准了方向。

跟进检查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服务水平。夯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监督推动8个专班办公室和相关单位落实省委、市委纵深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创新合作,围绕参与西安都市圈建设谋划一批补短板、强支撑、促融合的项目,激发西安—咸阳一体化迈出更大步伐;监督推动“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涉及的15个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完善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效。夯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监督推动各县市区党委以及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安排、亲自推动落实,对建设施工、危化品、消防、防汛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夯实“关键少数”包抓分管责任,监督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包抓企业协调解决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融资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早开工、快建设;监督推动分管市领导抓细抓实纪委监委通报反馈的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整改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2个,发出反馈意见函4份。

闭环监督推动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一是巡回检查纠偏。咸阳市纪委监委每季度对营商环境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和县市区责任履行、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移送线索等情况进行一轮全覆盖跟进检查,及时纠正专项整治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等偏差,督促相关单位把“问题清单”转化为“责任清单”“成果清单”。二是及时通报情况。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定期通报职能部门责任落实、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移送线索等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促进相互借鉴,指出共性和个性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提示提醒函68份,反馈问题102个,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具体措施扎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通过专项整治,监督推动解决企业供电不足、窗口单位服务意识不强、工程项目证件办理难等突出问题503个。

紧盯重点严查典型问题,深化标本兼治。一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咸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关键环节,抓现行、抓典型、抓案件,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72件,处分60人,组织处理29人,持续释放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二是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督促职能部门深化以案促改,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投诉反馈机制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机制45个,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推动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和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着力破解企业办事难问题。三是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报曝光典型案件7批次8件8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观看《金融反腐正风纪》《“小权力”背后的“大任性”》《金钱“奴隶”》等14部警示教育片,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不断引导党员干部提升纪法意识,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

优化营商环境必须抓实抓细,久久为功。咸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扛牢监督职责,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助力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更满意的政策环境、支撑更有力的要素环境、预期更稳定的法治环境、亲清更统一的政商环境。

(作者系咸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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