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一人敛财,一人保管”分工咋如此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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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3日披露的消息,因严重违法违纪被纪检部门查处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原盟委副书记蔚小平于7月5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10年7月14日《法制日报》)

  我感觉,在蔚小平案中最让人感“兴趣”的,恐怕就是报道中所说的“一人敛财,一人保管”,分工如此明确,真是令人叫绝。

  报道称,检察机关现已查明,2005年5月至2009年1月间,蔚小平利用担任中共锡林郭勒盟盟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在工程建设、矿业开发、土地利用等方面牟取利益,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98万多元、7万美元、2万欧元、10万港币;蔚小平有人民币597万多元、7万多元欧元以及5万多英镑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而蔚小平的妻子金微巍明知蔚小平交其保管的部分钱财系受贿犯罪所得,而转移他处,予以掩饰隐瞒,被检察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细细想想,这种“职能”分工在落马贪官中太普通、太普及了,让人感为叹止。

  如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其妻周继美向检察机关供述说自己“存钱有瘾”,买官者、大款们等一切想从肖作新权力的口袋里捞点实惠的人,便投周继美所“好”,以其为钓竿,钓到了肖作新这条大鱼。在阜阳,有人说,只要周继美收了钱,不愁肖作新不帮忙。很多时候肖作新和周继美共唱一台戏,与他人进行钱权交易。再如辽宁省沈阳市原副市长马向东,据统计,马向东近3000万元的受贿总额中,有68%与其妻章亚飞有关。1993年春节,某酒店老板去马家行贿,当着章亚飞的面给了马向东7万元,下楼时又悄悄地塞给马向东3万元,他就生怕“贿”不到马向东的手里,可谓用心良苦。从1984年至1999年的16年中,马向东的受贿所得均交由章亚飞保管,少则1000元,多则数万元,章亚飞照单全收,毫无畏惧可言。

  还有我们更为熟知的原湖南省郴州市市委书记李大伦和陈立华夫妻;原湖南省郴州市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和盘丽艺夫妻;原内蒙古赤峰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国元和李敏杰夫妻,都是如此。

  按理说,夫妻作为共同生活的“同一体”,本应在工作和事业上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共同进步和提高,在夫妻一方出现了一些违法违纪行为苗头的时候,对方给予必要的提醒和指出,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夫妻间的忠贞和责任。但对于像蔚小平和金微巍这样的夫妻来说,由于拥有太多“夫贵妻荣”的共同贪欲,有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优越感,让原本幸福、平静的家庭生活毁于一旦。用老百姓的话说:“这是玩大了!”这不能说不是一种悲哀。

  正因如此,我认为,贪官“一人敛财,一人保管”,不管分工多么明确,都只能注定是竹蓝打水一场空,因为权力绝不是“夫贵妻荣”的资本,但这也直白地警示我们:廉洁不是党员干部的“独角戏”,而是家庭成员应该跳好的“集体舞”。只有这样,才能守住“廉洁门”、筑牢“廉洁墙”。 

文章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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