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诉求“慢待”不得
打印

    据报载,因对群众集体上访处置失当,某市委副书记、市长被责令辞职。
    民意是反映社会真相的一面镜子。当群众利益受损时,通过各种方式诉说自身困境,寻求公平正义,盼望问题早日得到解决,这恰恰说明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充满信心和信任。作为主政一方的领导干部,理应负起领导之责,倾听群众心声,回应群众各种利益诉求,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如果对群众合理诉求不当回事,敷衍、“慢待”群众,势必让群众失望、凉了群众的心,同时也有损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当前,我国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各种体制机制仍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无论是“孟连事件”,还是“石首事件”,无不是人民内部矛盾在特定的条件下的集中体现。民生无小事,民意不可违。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和使命。作为领导干部应尊重民意、敬畏民意、善待民意,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丝毫马虎不得、敷衍不得、“慢待”不得。否则,就是失职,就是行政不作为,就要被追究。
    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尽最大可能多听取民众的意见建议,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让民众有话有处说、有理有处讲、有苦有处诉。为此,要建立健全群众利益正常的诉求表达机制和联系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社会公共管理,提高社会控制能力,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服务的预防机制、疏导机制,以及社情民意反馈机制、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各种社会问题,理顺和化解民众各种利益诉求,消除各种误解。各级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党的政策落实在基层。切实做到不回避矛盾,不敷衍、不“慢待”民意诉求。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


上一条: 对腐败不能保持沉默
下一条: 贪官“一人敛财,一人保管”分工咋如此明确?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