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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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加强警示教育,确保扶贫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靖边县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新城便民服务中心长命山村原村主任武贵彪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1年,在实施海则畔二区移民项目中,武贵彪未经召开会议、公示,违反程序为自己申报认购了一套移民房;2013年9月,武贵彪未经详细审核,将村小组集体道路补偿款11182.5元兑付给村民;2015年11月,武贵彪未召开村民会议,将村小组集体道路补偿款24774.75元直接兑付给村民。新城便民服务中心纪委给予武贵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辞去长命山村委会主任职务。

2、天赐湾镇许台村原支部书记蔡文秉虚报套取移民搬迁补助款的问题。2010年,在天赐湾镇许台村实施异地移民搬迁工程中,天赐湾镇许台村原支书蔡文秉以自己、郭正新、王建军、杨建国名义虚报4套移民房套取补助款37600元。县纪委给予蔡文秉党内警告处分。

3、原新城乡张兴庄村张拐沟村小组组长张茂政违反规定发放低保款的问题。2012年,张茂政在担任张拐沟村小组组长期间,将应由4户低保户领取的低保款收回或扣回14992元,分发给14户非低保户。低保款本属低保户的生活保障款,任何人无权剥夺,张茂政违反了低保发放有关规定。新城便民服务中心纪委给予张茂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一条:定边县纪委通报16起精准脱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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