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通报1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 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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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定边县纪委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案件,形成了强大震慑。现将查处的十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新安边镇高湾村原党支部书记王生虚报冒领扶贫项目款等问题。2008年,王生在该村实施的扶贫项目“三改”工程中套取扶贫专项资金4000元;违规组织村干部外出旅游。县纪委给予王生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上缴国库。

2、张崾先镇原党委副书记左志虎、方西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刑甲财违规套取补偿款问题。2012年,左志虎、刑甲财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赔偿花名表报账的方式,从该镇农财中心套取征地补偿款382754元,除兑付提留外将下余的251729元予以私分。县纪委给予左志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刑甲财开除党籍处分;并将二人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姬塬镇何东塬村会计何安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4年至2015年,何安珠未能将该村13万元石油补偿款及时向村民兑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姬塬镇纪委给予何安珠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原种场场长郭树雄虚报冒领套取国家农资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郭树雄虚报该场种植面积,套取国家各项农资补贴48925元。县纪委给予郭树雄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砖井镇张应则村党支部副书记杨树和违规套取粮食直补款问题。2009年至2014年,杨树和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妻等人名义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共计9272元。砖井镇纪委给予杨树和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上缴国库。

6、学庄乡刘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翟卿弄虚作假套取林业补助款问题。2005年至2009年,翟卿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套取林业补助款25600元,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县纪委给予翟卿开除党籍处分,并将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杨井镇旗杆山村原党支部书记高生义、综治办原副主任刘万录私分石油协调费问题。2012年至2013年,高生义与该村主任以旗杆山村集体的名义先后向打井、试油、修路等施工单位收取协调费218450元,除去村务开支及给群众兑付外将下余的159200元予以私分。县纪委给予高生义、刘万禄开除党籍处分,并将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杨井镇旗杆山村原高庄自然村小组长高怀俊套取石油赔偿款问题。2014年,高怀俊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以该村集体的名义,非法收取石油协调费及以死角地名义套取土地赔偿款,其行为严重违纪。县纪委给予高怀俊开除党籍处分,并将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石洞沟乡郑寨子村原党支部书记苏兴中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2年至2015年,苏兴中未正确履行职责,违规虚列开支入账报销、违规领取误工补贴、违规置换村集体土地。县纪委给予苏兴中开除党籍处分。

10、红柳沟镇黄沙窝村党支部书记赵兴等村干部虚报冒领问题。2014年,赵兴、吴文强、赵凤麒等村干部虚报冒领1.6万元用于村务开支。红柳沟镇纪委分别给予赵兴、吴文强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赵凤麒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春节即将到来,全县各乡镇党委、各部门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通报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聚焦主业主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扎实细致的作风,全力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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