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纪委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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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佳县纪委通报了5起问题由各乡镇纪委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分别如下:

1、坑镇关甲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建设、党支部书记刘三虎将100.7亩种粮直补面积,私自分配给村两委人员及其家属名下享受补助,佳县坑镇纪委给予刘建设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刘三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在实施移民搬迁项目时,坑镇白家甲村党支部书记高宏海分两次向16户搬迁户收取费用2.92万元,用于移民搬迁各项开支。佳县坑镇纪委给予给予高宏海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2014年刘家山行政服务中心南沟村党支部书记王天堂利用职权套取本村其他村民的13.5亩种粮直补面积,归自己所有。刘家山纪委给予王天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2011年刘家山行政服务中心南沟村时任党支部书记王士杰、会计王天利利用职务便利分别套取种粮直补面积亩数12亩、11亩,归自己所有,刘家山纪委分别给予王天利、王士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2013年时任佳芦镇神泉村村委会主任的马超私自将村集体种粮直补面积90亩,登记在其妻高秋美名下,套取国家种粮直补款,佳芦镇纪委给予马超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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