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微腐败”看似不大,却不断侵蚀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2020年以来,富平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监督全面化、常态化、末梢化为抓手,坚决惩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开展综合整治,推动监督全面化
富平县纪委监委围绕疫情防控、扶贫、民生、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统计领域等6方面19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制发《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总体要求、任务分工、措施保障等3方面对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作出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期间专项整治成果。推进水电气公共服务行业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开展有关公共服务行业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在水、电、气、通信等系统开展学习教育、查摆问题、自查自纠,对服务群众过程中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发现,严肃查处。
富平县纪委监委深化扶贫领域、营商环境、生态环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督执纪问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职能,以监督执纪执法的实际成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2020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2件25人,营商环境领域案件10件11人,生态环保领域案件5件5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案件2件2人。同时,通报曝光6批25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检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及时纠改。
强化督导检查,推动监督常态化
富平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督导检查作为推动落实的有力举措,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印发《关于对有关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关于对六项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关于开展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检查》通知,成立8个督导组,依托“三链”工作机制,分别由县纪委监委领导、县委巡察组组长带队,对62家单位扶贫领域、村级述责述廉等工作开展3轮次督导检查,发现整改类问题196个,逐一“点对点”发放督办函,并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轮督导检查的首查、必查内容,切实做好督导检查“后半篇文章”,实现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问题“回头看”的常态化督导闭环。
村级述责述廉,推动监督末梢化
富平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关心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村级述责述廉制度落地生根见效,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按照主抓“试点镇”“试点村”,带动其他镇村的方式,突出“看、述、询、测、评”五个环节,不断夯实村级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和监委会主任监督责任,着力提升述责述廉成效,突出“七个创新”:主题创新、场地创新、走访创新、报告创新、观摩创新、质询创新、资料创新。全县283个村(社区)已全部召开述责述廉会议,推动整改解决问题248个,县纪委监委、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收到村级干部信访件较2019年分别减少32.8%和17.8%。
曹村镇南沟村村委会主任李江海以收取办公经费名义向贫困群众收取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桥镇永庆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稳德为群众申办宅基地违规收取宅基地管理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集镇施家小学校长贺盼违规收取学生桶装水费、洗漱用品等杂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聚焦“微腐败”,富平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6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1人,约谈36件44人。(富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