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面对面】第㊵期·镇巴县纪委:创新派驻、派出机构管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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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热线》“纪委书记面对面”系列专栏,邀请中共镇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厚军就“创新派驻、派出机构管理机制,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一话题,与听众、观众朋友进行交流。

镇巴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情况如何?

十九大以来,镇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260件立案793件,结案799件,处分797人,处理乡科级干部93人,重处分53人,留置6人,移送司法25人。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2019年镇巴县纪委监委成立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全县50个县级党政机关、群团、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系统实现了监督全覆盖。同时县监察委员会向20个镇办派出监察组与镇办纪委合署办公,对镇办实现了监督全覆盖。镇巴县纪委监委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在“三化”建设中推行镇办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人、财、物全部由县纪委监委直管,在标准化的基础上,以专责化推进专业化,以专业化提升规范化水平,全力破解监督全覆盖“最后一公里”问题。

镇巴县在创新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做了哪些探索呢?

镇巴县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县域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办纪检监察干部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改革,全面整合力量,优化管理机制。具体做了8个方面的工作

一、打好硬件基础。2017年8月,汉中市纪委印发了《全市镇办纪委“三化”建设实施方案》,镇巴县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从2017年开始,在2018年上半年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争取县财政累计投入资金500余万元,为20个镇办纪委建成标准化的信访接待室、谈话室、办公室、档案室。在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建成15间谈话室。所有镇办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让派驻(派出)机构有办公场所、有专业设备,为县镇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履职奠定基础。县镇纪委进谈话室开展谈话成为常态,监督的威慑力和执纪的严肃性逐步得到显现。

二、人财物统一管理。将镇办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人、财、物收归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

三、加强日常管理。派驻(派出)机构人员的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各单位,组织生活和考勤以各单位党委(党组)管理为主,请销假由各单位党委(党组)审批后报县纪委监委备案,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坚决杜绝两头不管问题。

四、实行人员流动。对镇办和部门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人员实行定期交流轮岗和户籍地任职回避制度,在镇办和部门之间相互交流,既有利于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也通过人员流动带动工作提升。

五、优化考核体系。一是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镇办纪委干部的考核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实施,组成考核组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二是制定出台派驻纪检监察组及镇办纪委考核办法,建立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真正将工作成效体现到考核结果中去,把考核结果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评优树模和选拔任用挂钩,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同时,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将镇办和部门党委(党组)意见和测评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作为重要依据。

六、整合监督力量。结合县域行政区划及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实际情况,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中、力量互补、交叉办案、便于协作”的原则,将全县20个镇办纪委、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1个机关部室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通过“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纪检监察室+镇办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方式组建办案协作区,各协作区建立5-10人的常态化办案小组,实行动态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开展联动监督。平时大家都在各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工作,需要开展问题线索核查、信访件办理、审查调查等工作时,都可按程序在片区内成立工作组进行协助或提级办理。通过办案协作区,不但解决了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还提升了办案的质量。

七、明确职责权限。一是明确监督重点,要求派驻(派出)机构强化政治监督,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重点督促检查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等情况。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完善驻点监督、专项督察、建立廉政档案、重要事项通报报备等制度,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建立廉洁风险反馈机制,通过制发建议书等形式,向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提出监督建议,督促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坚持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完善派驻机构与镇办纪委和有关单位协作机制,建立重大案件督办、案件协审等制度,全链条规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八、强化业务管理。5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任办案协作区牵头领导,负责对派出监察组的日常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为主”要求,推动派驻(派出)机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

镇巴县这些创新举措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哪些变化和成效?

一、监督体系更加顺畅。通过直管,形成了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调度、集中管理体制,理顺了派驻(派出)机构与镇办、驻在部门的关系,使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的履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有力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通过班子成员包抓、室部联系指导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案卷协审、案卷评查和重大案件研判制度,真正将监督指导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对“最后一公里”末梢神经的监督更加有力。

二、监督力量更加聚合。由县纪委监委统一调配人员,通过“新老组合”“强弱搭配”的模式,优化办案人力资源,成立办案协作区,切实整合了全县执纪执法力量,大大提高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效率和质量,有效解决了过去“过度清闲”“疲于应付”两极分化的问题和执纪力量不足问题。

三、业务能力更加娴熟。纪检监察干部的专责化,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纪检业务、研究纪检工作,同时,县纪委监委通过中心组学习、全员培训、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形式组织业务培训和实战化培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能得到全面提升。2020年全县1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4天的脱产培训,先后选派业务骨干30余人次到省、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从镇办纪委和派驻机构抽调20余人次到委机关上挂学习或参与巡察、办案锻炼

四、监督方式得到创新。体制机制的转变,更加激发了纪检监察队伍的活力,干部们在工作中主动思考问题、主动破解难题,创新了一些监督方式。如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微权力、小额资金、小型审批”三小监督中,结合基层的一些做法,县纪委监委取得有益探索。在“小微权力”监督中,针对村级重大事项推行“四议三定两公开一监督”机制,“四议”即: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三定”即:议事定内容、议事定时间、公开定方式;“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一监督”即: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在“小型审批”监督中,对审批机制改革进行专项监督,全县推出182项阳光透明化审批清单,实行清单化阳光透明审批,窗口直审事项占比增加到34.3%。清单清晰界定了部门间权责分工,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什么、怎么办、办的结果”在政府网站定期进行公开,有针对性地对权力运行的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在“小额资金”监督中,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的衔接,开展惠民、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持等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和专项检查,在镇村开展“大接访”活动主动找线索,跟进监督。

五、日常监督更加精准。通过派驻(派出)机构直管和区域交叉办案,纪检人员定期流动,真正实现专责化,促使纪检监察专干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主责主业,有效破解了“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和执纪执法人手不足问题,日常监督更加精准,监督质量更加高效。

六、巡察质量更加高效。通过将各派驻(派出)机构纪检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由县委巡察办牵头,有计划的将纪检干部安排在各个巡察组。一方面让纪检干部熟悉巡察业务,锻炼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另一方面,增强巡察组斗争精神,推动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在下沉巡察村(社区)过程中,为充分发现问题线索,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形成了巡察“四必访”机制,即,对村内德高望重的人必访、信息灵通的人必访、最富的人必访,最穷的人必访。

镇巴县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创新思路,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对于2021年的工作,还有哪些打算?

2021年,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部署,继续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三化”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化矿产资源、项目工程领域,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等专项治理。

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微权力、小额资金、小型审批”的“三小”监督上继续下功夫,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顺利开局起步,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镇巴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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