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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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岚皋县委近日印发《岚皋县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实施办法》,以“两个清单、三层监督、四项重点、五种措施”为主线,对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责任、监督方式、监督结果等进行细化,构建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的制度体系。

《办法》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按照管理和指导职责,每半年对所辖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完成情况、负面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落实情况较差的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检查情况报送上级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监委,并向同级纪委监委通报。同时,加强结果运用,将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纳入一把手个人评先评优、进退流转,单位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目标责任考核。(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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