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一剖析一整改” “一抓一到底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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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陕西省太白县鹦鸽镇六家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某,因贪污、受贿23万余元,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案发后,太白县立即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张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积极督促相关镇和部门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全面自查自纠、扎实开展整改。

结合此类案情的工作实际,太白县纪委监委于2020年8月28日制定《太白县“一案一剖析一整改”制度(试行)》,要求对办结的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做好剖析整改工作,全面打通惩处和预防的连接通道,帮助案发单位查找和堵塞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达到查办一个案件、整改一类问题、规范一些行为、警醒一群干部、建好一套制度的目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时,这项制度把深化以案促改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通过主要领导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探索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去年9月,针对桃川镇杜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苏某、监委会原主任万某参与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太白县纪委监委向桃川镇党委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加强村级干部监督管理,建立村级权力监督体系。桃川镇党委针对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村级干部季度考评机制、镇财镇管村用财务管理机制、案件剖析整改制度等一系列长效机制。

“通过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整改,不仅能够警示教育全体镇村干部,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和规矩意识,而且也能深挖问题根源,查找思想上、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使权力结构配置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桃川镇党委书记侯嵘朝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说。

“一案一剖析一整改”制度实施以来,太白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3份,对67起案件开展“一案一剖析一整改”,真正查找出了问题症结,督促建章立制46项,有效促进惩治效果转化为预防效果。

记者从太白县纪委监委了解到,该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并以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为突破口,严厉惩治“蝇贪”,同时深化“一案一剖析一整改”制度,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以案明纪、以案明鉴,切实增强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廉洁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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