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案中事” 不当“案中人”
——西乡县把警示教育活动搬到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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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震撼。今后一定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4月8日,陕西省西乡县骆家坝镇大兴村党支部书记罗天军参加完旁听庭审活动后,感触颇深。

当天上午9时,西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沙河镇3名村干部涉嫌贪污犯罪一案。法庭上,国徽高悬,法官威严,公诉人义正词严。站在被告席上的3名被告人因在担任村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国家下拨的征地补偿款、惠农补贴款据为己有而接受法庭的庄严审判。台下坐着的是来自全县215个村(社区)的新一届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相关部门党员领导干部,他们个个全神贯注,表情凝重。

“这起典型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有的被告人我还认识。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我要深刻吸取教训,始终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筑牢纪法防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从政,做一名群众认可、组织放心的村党支部书记。”沙河镇永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发友说。

旁听完庭审,刚刚走出法庭的西乡县城北街道十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祥伟对记者说:“把警示教育活动直接搬到法庭上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说纪,警示我们廉洁自律,这样更具有针对性。”

“参加了旁听庭审活动,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这种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让廉洁声音、警示钟声直达‘神经末梢’,有利于构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西乡县城北街道办纪工委书记李俊坦言。

西乡县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在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李筱 摄

西乡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旁听庭审警示教育主要针对全面完成换届后的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他们身处基层,党的惠民政策要靠他们来落实。

“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是西乡县纪委监委开展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以庭审现场为教育阵地,用同级同类干部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分层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用真实案例现场说法,以案说纪、以案示警,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西乡县纪委常委高志强对记者说。

近年来,西乡县纪委监委联合县人民法院建立了《旁听庭审警示教育工作制度》,注重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2019年以来,西乡县先后组织6批1100余名干部接受庭审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让村干部知敬畏、守底线,不做“案中事”,不当“案中人”,实现了监督执纪“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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