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转”新风拂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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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收缩战线、聚焦主业,对内整合资源、提速增效”。这是榆林市深入开展“三转”工作的思路。按照这个思路,榆林市纪检监察系统注重回归本职、突出主业,在转职能中精准定位,在转方式中认真履职,在转作风中提升能力,增强反腐倡廉实效,强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转职能中精准定位

转职能,核心是厘清职责。榆林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对检查者的再检查、对监督者的再监督”的“转职能”的立足点,改变过去大包大揽、事必躬亲的工作方式,收缩战线、聚焦主业,把该管的事情管好,不该管的事情交给主责部门。将党风、纠风室合并,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执法室,成立执法效能监督室;增设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将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由正科级升格为副县级建制,减少了职能交叉,加强了监督和办案力量。针对县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名称不一、设置多样化和上下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榆林市纪委制定了《县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指导性意见》,县区统一设置9个室、1个网络信息中心,规范了名称、明确了工作职责。

过去,榆林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参与市委、市政府的议事机构有156个,其中市委方面的60个、市政府方面的96个,工作职能泛化、弱化,工作战线长、头绪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甚至成了一些部门和单位的“挡箭牌、遮阳伞”。今年以来,榆林市精简取消参与议事机构147个,只保留和继续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小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创建模范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9个参与议事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强化对“检查者的再检查、监督者的再监督”,有针对性地查处腐败问题。

在转方式中认真履职

转方式,核心是科学履责。榆林市纪检监察机关摒弃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围绕转职能来转方式,探索科学管用的工作手段和工作途径。

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今年,榆林市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了改版升级。改版后,对党委(党组)重点从干部选拔任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抓班子带队伍5大项25个小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对其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免职。

过去,纪检监察系统的考核面面俱到、指标软化、考核结果不公开。为了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助推器、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榆林市纪委对县区纪委、市直部门派驻机构重新确定了考核内容和标准,从纠治“四风”、执纪问责、规范权力运行、责任制落实、宣传信息、创建模范机关6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反馈,并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通报,要求被考核为三类单位向市纪委说明情况,考核为四类的单位由市纪委监察局与其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目前,2013年考核结果已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作了情况反馈,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进行了通报,筹备组织对考核为三类和四类的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去年以来,榆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开展了高频度、多层次、全方位监督检查,抓重点领域、抓重点对象、抓重点环节、抓重点时段,下硬茬纠治“四风”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规违纪案件。市纪委两批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15起、通报因水利、信访失职渎职问题7起,查处案件112起,处理140人,党政纪处分79人。今年以来,市纪委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0起,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36起,处理人数39人,党政纪处分26人。

在转作风中提升能力

转作风,核心是强化素质。围绕纪检监察机关解决“灯下黑”问题的要求,榆林市纪检监察机关着重解决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愿担当、不敢办案、跑风漏气、执纪监督过软,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说情办事甚至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加强内部监督,严明纪律规定。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榆林市纪委将党支部划分为四个党小组,委局领导带头参加党小组的活动。结合创模机关建设,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完善了委局领导包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了机关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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