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协作审理”模式助推案件查办工作提质增效
打印

近年来,佛坪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案件协作审理模式,对镇(街道)纪委(派出监察组)、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案件逐案协审,“面对面”反馈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切实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办案水平。

为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协审质效,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佛坪县纪委监委协助审理党纪政务案件暂行办法》,始终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二十四字方针要求,针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事实是否清楚、完整,证据是否存在不足,程序是否规范等情况进行协审互评。对发现的问题形成初步协审意见反馈给办案人员,并督促及时整改,待整改后经协审人员审核后,填写《呈报协审案件审批表》,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集体讨论并报县纪委监委领导同意后移交案件送审单位。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协助审理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案件42件,建议补充审查调查案件3件,反馈督促整改案件质量问题318个,对5件处分格次和处理意见不恰当的案件,及时沟通协调并督促相关单位重新研究处置意见。同时,针对在处分决定起草中存在的表述、格式不规范的问题,要求镇(街道)纪委(派出监察组)、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处分决定经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审核后再发出,有效保证了处分决定下发的严肃性。

此外,为破解基层业务工作薄弱难题,该县纪委监委结合自身实际,深化运用“以案促学”模式,在案件协作审理过程中,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反馈的问题,采取“一对一”式解读辅导,有效改善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不高、学习意识不强的问题。

提高案件质量是案件审理工作的核心目标,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加大协审的广度和力度,抓住案件重点,严格案件审理标准,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确保全县案件审理工作提质增效。(佛坪县纪委监委)


上一条:南郑:多举措推动纪律建设见实效
下一条:镇巴:以“督”促“变” 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