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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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严肃整饬“四风”,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近日,宁强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1.宁强县舒家坝镇舒家坝村村主任闫仲敬违规操办贺房酒问题。2018年11月24、25日,闫仲敬在家中和其长子共同操办贺房酒,宴请亲戚、朋友及部分村民,共计65户,190人,置办酒席18桌,违规收受礼金34000元。2018年12月,闫仲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宁强县广坪镇茅咀村村主任巩玉伦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8年12月8日,巩玉伦的儿子在家中操办满月酒席,置办酒席7桌,当天巩玉伦和其儿子开设礼柜收受礼金共计5800元,其中巩玉伦违规收受礼金1200元。2018年12月,巩玉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宁强县江河管理站副站长黎昭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国庆节”前,黎昭刚利用工作之便虚开单位公车加油发票报销,套取财政资金1500元,以县江河管理站职工连续下乡辛苦为借口,以每人300元给窦某等5名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1500元。2018年12月,黎昭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操办贺房酒、有的违规操办酒席、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整饬“四风”形势下,仍有个别党组织压力传导递减,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严、不深、不到位,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必须受到严肃处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要求自己。

通报要求,节假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刻领悟纠正“四风”不能止步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加强节日期间作风纪律教育、监督检查,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一刻不停歇推进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监督挺在前面,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收受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滥发津贴补贴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力度。对无视纪律规矩、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查处问责。要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对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严肃追究,坚决整治作风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强力问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成风化俗。(宁强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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