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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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锲而不舍深化主题作风建设,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宁强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宁强县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公款购买土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1月至8月,宁强县农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县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屈汉明从菜篮子办经费中核销购买烟酒土特产支出费用54752元。同年1月,安排财务人员白玉龙虚开公车修理费9500元,用于向单位职工发放节日慰问金。2013年11月至2014年7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兼县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建明从菜篮子办经费中核销购买烟酒土特产支出费用26177元。2014年春节,安排财务人员白玉龙虚开公车修理费7200元,用于向菜篮子办干部发放春节慰问金。2018年9月4日县纪委县监察委分别给予屈汉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给予王建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行政降级处分;给予白玉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宁强县物价局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月,宁强县物价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祝儒斌组织其家属及物价局干部周建红(正科级)、柯军(副科级)携带家属赴海南旅游,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旅游费用由公款支付。2018年9月,县纪委县监察委分别给予祝儒斌撤销县物价局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撤销县物价局局长职务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资金;给于柯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资金;给于周建红记大过处分,追缴其违纪资金。

3.宁强县汉源街道办高家坪村三组组长涂全成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18日,涂全成在家中为其女操办高考升学宴,设宴18桌,宴请亲朋180余人,收取礼金共计12000元。2018年9月19日,宁强县汉源街道办纪委给予涂全成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都要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活教材”和“清醒剂”,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从严律己,严守纪律底线,要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要打破惯性思维,理清公私界限,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勇于担当精神,切实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深化“四整治一评议”推进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主题作风建设,持续紧盯老问题,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加强纪律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坚如磐石的决心和寸土不让的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把坚持抓节点抓重点,把纠正“四风”与全县正在开展的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五项重要工作和“3+X”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及早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高发现问题能力。要坚持把纠“四风”树新风一起抓,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成为自觉。(宁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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