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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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现将汉中市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洋县谢村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洋县谢村镇中心卫生院以每人20-100元/天的标准,按职工参与工作天数发放补助、加班费共计68笔135410元,卫生院院长潘建超、党支部书记梁厚庆、办公室主任兼出纳杨咸庆个人分别领取补助、加班费6910元、2580元、3860元。2018年12月,潘建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梁厚庆、杨咸庆分别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勉县褒城镇连峰村党支部书记左德贵违规公款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6年,勉县褒城镇连峰村违规接待及年终工作总结会议聚餐费用支出共计40418元(其中购买烟酒支出11864元),给村两委干部发放电话费补助总计10260 元,以上违纪款项全部由村党支部书记左德贵签字后在村财务核销。2018年10月,左德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强县阳平关镇阳平关社区居委会原支部书记沈永芳、原副支书成柏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沈永芳、成柏林两人先后将阳平关社区居委会变卖旧房材料所得资金、房屋租金、财政拨付办公经费、劳动就业奖金等资金等款项截留,并以交通费、电话费及年终奖金等名义进行私分,其中沈永芳领取14796 元,成柏林领取14796元,社区居委会文书王永兴也领取补助3000元。2017年6月,沈永芳、成柏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永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留坝县卫生局副局长周军违规公款接待、报销个人通讯费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周军在担任留坝县卫生局副局长、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期间,违规公款接待共计13820元;在县创卫办财务中心报销其个人手机通讯费948元,报销其岳父现代小型汽车修理费3088元。2019年2月,周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净化思想,严守纪律规定,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不触底线,不碰红线,真正过一个清正廉洁、安乐祥和的节日。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中省纪委近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落实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纪律教育,分层分级约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公务接待、内部食堂、驻外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履行监管职责,层层把好关口,压缩节日不正之风隐匿空间。积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易发多发的问题。同时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借学习培训调研考察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复燃。(汉中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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